捷嘉 ·关注 | ①2025年4月猪牛羊禽水产未准入境产品共计153票②海关发布第93-95号公告

★ 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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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猪牛羊禽水产未准入境产品共计153票

02

海关总署副署长吴海平会见阿根廷经济部工业和贸易国务秘书马尔佐拉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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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93号(关于进口玻利维亚牛皮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04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94号(关于进口肯尼亚食用水生动物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05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95号(关于防止摩洛哥部分地区新城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06

中国—乌拉圭农业联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吉林长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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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发生7起非洲猪瘟疫情

08

外交部:中国和东盟将进一步扩大相互开放,共同实现繁荣发展

01

2025年4月猪牛羊禽水产未准入境

产品共计153票

2025年4月全国海关在口岸监管环节检出安全卫生等项目不合格并未准入境食品已在口岸依法做退运或销毁处理。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于5月22日16点33分公布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

小捷特将未准入境的猪、牛、羊、禽、水产品筛选出来,以便大家查看~其中猪产品40票;牛产品24票;羊产品1票;禽产品43票;水产品45票。


附表:


02

海关总署副署长吴海平会见阿根廷经济

部工业和贸易国务秘书马尔佐拉蒂

5月22日,海关总署副署长吴海平在署会见阿根廷经济部工业和贸易国务秘书马尔佐拉蒂,双方就深化中阿海关检验检疫合作等议题交换意见。阿根廷驻华大使马致远参加会见。


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时间:2025年5月23日 12点13分


03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93号(关于

进口玻利维亚牛皮检疫和卫生要求

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国家农业卫生和食品安全局关于玻利维亚生牛皮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的规定,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玻利维亚牛皮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国家农业卫生和食品安全局关于玻利维亚生牛皮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

  二、进口产品范围

  本公告中的牛皮指生牛皮,包括干制、盐干和盐湿牛皮。

  三、生产加工企业要求

  多民族玻利维亚国牛皮生产加工企业应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注册登记,并经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国家农业卫生和食品安全局(以下称玻方)日常监管。

  四、进口产品要求

  (一)产品来源地卫生要求。

  1. 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的有关规定,玻利维亚没有口蹄疫。如果玻利维亚发生上述疾病,玻方应立即停止向中国出口牛皮,并及时向中方通报有关情况。

  2. 牛皮加工前6个月内,来源动物的养殖场、屠宰厂、加工厂和以上述场所为中心的周边50公里半径范围内,没有发生炭疽、布鲁氏菌病、牛结节性皮肤病以及其他可以经牛皮传播的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二)产品来源动物要求。

  1. 在玻利维亚出生、养殖,并处于玻方有关动物疫病监控下的健康动物。

  2. 没有因发生口蹄疫、炭疽、布鲁氏菌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可以通过牛皮传播危害人类健康和动物健康的动物传染病而受到移动限制。

  3. 经玻方官方兽医或认可兽医进行宰前、宰后检查,无动物传染病的临床症状。

  (三)加工要求。

  1. 用含2%碳酸钠的海盐盐渍至少14天。

  2. 或按照中方认可的其他加工方式进行加工。

  加工工艺应在兽医卫生证书中列明。

  五、包装要求

  (一)输华牛皮不得带有动物组织、血液、粪便、土壤等杂物和有害杂草、杂草种子,应使用干净、整洁的包装。

  (二)集装箱使用前应在玻方监督下使用有效消毒剂进行消毒。

  (三)集装箱底部应进行防渗处理,或铺设塑料布等材料进行防渗。

  (四)牛皮在集装箱内应分垛摆放,并使用干净、防渗漏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裹。

  (五)玻方负责或监督对集装箱加施防伪铅封或标识。

  六、存储和运输要求

  (一)牛皮在加工、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交叉污染和滋生蝇蛆。

  (二)牛皮如采用盐湿方式加工,则需在加工后再自然晾晒至少7天,以避免运输期间产生血污水。

  七、出口前查验和证书要求

  玻方负责对玻利维亚输华牛皮实施检验检疫,并出具兽医卫生证书,证明符合有关议定书的要求。

  八、进境检验检疫要求

  (一)证单核查。

  1. 核查是否来自注册登记企业。

  2. 核查卫生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二)货物检查。

  中国海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本公告要求,对玻利维亚输华牛皮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

  (三)不合格情况处理。

  对于不合格产品,将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实施退回、销毁或其他处理。对发生严重问题或多次发生不合格问题的生产企业,中方可采取加强检验检疫或暂停进口措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5月21日


04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94号(关于

进口肯尼亚食用水生动物检疫和卫生

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肯尼亚共和国矿业、蓝色经济和海洋事务部关于肯尼亚共和国输华食用水生动物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肯尼亚食用水生动物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四)《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五)《议定书》。

  二、进口产品范围

  本公告中所称的食用水生动物是指人工养殖或野生的、供人类食用的活水生动物,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所列物种,相关品种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网站公布。

  三、检疫审批

  进口肯尼亚食用水生动物,应事先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四、生产企业要求

  向中国输出食用水生动物的生产企业(包括养殖场、包装场和捕捞船)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由肯尼亚共和国矿业、蓝色经济和海洋事务部(以下称肯方)批准并有效监督,向中方推荐,并获得中方注册登记资格。获得注册登记的生产企业名单,中方将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布。未经注册,不得向中国出口。

  (二)输华食用水生动物应符合中国与肯尼亚有关食用水生动物检疫和安全卫生要求。

  (三)生产企业根据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HACCP)原则和食用水生动物可追溯体系建立有效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确保食用水生动物的养殖、捕捞、包装、存储、运输、中转和出口的全过程符合双方相关卫生和可追溯性要求。

  (四)处于肯方监管之下,遵守肯方发布的公共卫生规程,企业员工遵守传染病预防措施。

  五、进口产品要求

  (一)输华野生食用水生动物应在肯尼亚本国或由肯尼亚捕捞船在国际水域合法捕捞。输华养殖食用水生动物应在肯尼亚本国水域养殖。

  (二)输华食用水生动物养殖、捕捞、暂养、包装、运输期间不得使用双方禁用的药物。按规定使用双方限用或允许使用的药物。

  (三)肯方对输华食用水生动物开展有关动物疫病、有毒有害物质和食源性微生物有效监测,监测结果符合中方食品安全和动物卫生标准要求。

  (四)输华食用水生动物在出口前经肯方官方检查官员临床检查确认健康,未发现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临床症状,并适合出口。

  六、包装、标签要求

  (一)不同捕捞区域或注册登记企业的输华食用水生动物应分开包装,不同种类的食用水生动物应独立包装。

  (二)包装容器应为全新或经消毒处理,能够满足动物生存和福利需要。

  (三)包装用材料、水或者冰及铺垫材料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不能含有危害动植物和人体健康的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可能破坏水体生态环境的水生生物。

  (四)外包装上应加贴标签,内容包括:水生动物品名和学名、捕捞海域(仅野生捕捞水生动物适用)、养殖场/包装场和出口企业名称、注册编号等信息,并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七、证书要求

  每批输华食用水生动物须附有肯方出具的卫生证书,卫生证书须一正本和两副本,且正本须随货同行。卫生证书须用中英文或英文打印,手写(除检查官员签字)或涂改无效。卫生证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食用水生动物的品种(学名及拉丁文名)、包装类型和数重量。

  (二)食用水生动物是养殖的,写明养殖场名称和批准编号等信息;食用水生动物是野生捕捞的,写明捕捞水域具体信息、包装企业名称和批准编号等信息。

  (三)出口商和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

  (四)启运时间、口岸以及运输工具类别、编号。

  (五)声明食用水生动物符合《议定书》规定的有关要求,并适合人类食用。

  (六)证书的签发时间、肯方官方兽医姓名的签名或印章。

  (七)肯方主管部门的官方印章。

  八、其他要求

  中国海关对进口食用水生动物实施检验检疫。

  对于不合格产品,将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实施退回、销毁或其他处理。对发生严重问题或多次发生不合格问题的生产企业,中方可采取加强检验检疫或暂停进口措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5月21日


05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

第95号(关于防止摩洛哥部分地区

新城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近日发布信息,摩洛哥丹吉尔-得土安-胡塞马大区有新城疫疫情。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摩洛哥丹吉尔-得土安-胡塞马大区输入禽及相关产品(源于禽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摩洛哥丹吉尔-得土安-胡塞马大区的禽及相关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来自摩洛哥丹吉尔-得土安-胡塞马大区的进境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上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四、对边防检查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摩洛哥丹吉尔-得土安-胡塞马大区的禽及相关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级海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5年5月21日


06

中国—乌拉圭农业联委会第三次会议

在吉林长春召开

5月22日,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治礼在吉林长春与乌拉圭牧农渔业部部长阿尔弗雷多•弗拉蒂共同主持召开中乌农业联委会第三次会议。会议梳理总结两国农业合作新进展、讨论双方共同关切、确定了未来合作重点。

  张治礼表示,在两国元首战略引领下,双方合作机制持续完善,农产品贸易稳步增长,科技交流有序推进,政策协同互动默契。中方愿与乌方一道,在《关于提升农业合作水平的五年规划(2024—2028)》框架下,充分发挥农业联委会机制作用,不断加强农业科技合作,深化肉牛等种质资源合作,提升农业经贸水平,共同推动中乌农业合作持续发展。

  阿尔弗雷多•弗拉蒂高度赞同深化两国农业合作的意见,期待双方重点推动乌中示范农场和共建肉牛可持续生产与育种联合实验室工作,将两国农业合作提升到新高度。

  会后,张治礼与阿尔弗雷多•弗拉蒂出席乌拉圭种牛接收仪式。吉林省省委书记黄强出席仪式并致辞。


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年5月23日 08点48分


07

波兰发生7起非洲猪瘟疫情

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消息,2025年5月22日,波兰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向WOAH报告称,波兰发生7起非洲猪瘟疫情。


 爆发1:西波美拉尼亚省

  疫情于5月14日得到确认,源头未知或不确定。经实验室检测发现,具体发病情况如下:

爆发2:库亚维-波美拉尼亚省

疫情于5月14日得到确认,源头未知或不确定。经实验室检测发现,具体发病情况如下:

爆发3:大波兰省

疫情于5月14日得到确认,源头未知或不确定。经实验室检测发现,具体发病情况如下:

爆发4:瓦尔米亚-马祖里省

疫情于5月14日得到确认,源头未知或不确定。经实验室检测发现,具体发病情况如下:

爆发5:马佐夫舍省

疫情于5月15日得到确认,源头未知或不确定。经实验室检测发现,具体发病情况如下:

爆发6:圣十字省

疫情于5月13日得到确认,源头未知或不确定。经实验室检测发现,具体发病情况如下:

爆发7:奥波莱省

疫情于5月16日得到确认,源头未知或不确定。经实验室检测发现,具体发病情况如下:

目前疫情尚未结束,波兰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将每周提交后续报告。


来源:食品伙伴网

发布时间:2025年5月23日 11点17分


08

外交部:中国和东盟将进一步扩大

相互开放,共同实现繁荣发展

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5月23日例行记者会。会上有记者提问称:近日中国—东盟经贸部长特别会议以线上方式举行,双方共同宣布全面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发言人能否介绍有关情况,对此有何评论?

“这确实是个好消息。”毛宁说,这是向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迈出的关键一步。中国与东盟都是经济全球化和多边主义的坚定支持者,全面完成自贸区3.0版谈判,发出了维护自由贸易和开放合作的强音。通过打造包容、现代、全面、互利的自贸区,中国和东盟将进一步扩大相互开放,共同实现繁荣发展。


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发布时间:2025年5月23日 15点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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